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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運集團千陽汽車站強制旅客購買乘車意外保險

          時間:2015-01-11 22:14:07  來源:華商論壇  作者:村官 閱讀:
          寶運集團千陽汽車站強制旅客購買乘車意外保險,有旅客在質疑乘車車票已含意外保險,旅客已購買過了,是不是讓旅客來為寶運集團買單,將他們的責任再次轉嫁給旅客,其做法不合理!


              買長途汽車票時,售票員經常在背后訂一張保險單,保險單和車票上面沒有任何和購票人有關的身份信息。那么要是發生了意外,到底能否得到賠償呢? 保險單帶有一個回執聯,但是大家似乎都不填寫它,更不把它撕下投入回執箱。這樣的話,意外發生后能否得到賠償呢? 車站和保險公司都不向乘客講明上述問題,也不提醒大家填寫回執聯并投入回執箱,這樣是否合法呢? 保險單上只寫著“可以將XXX填寫并撕下……”,是否是想誘導大家不使用回執聯,以減小賠償的風險呢?
                沒有投回執聯的當然合同沒有效力 雖然買了保險但是等同于放棄理賠權利   如果保險單上寫 “必須將……”這樣的字眼是不合適的 因為你不能強迫被保險人不放棄理賠權利  也就是說 放不放棄也是權利之一   只能通過宣傳讓大家盡量做到投回執聯
          其實,長途汽車票本身“含旅客保險費、路橋費、公基金和站務費”,旅客萬一發生意外也能得到相應的賠償。部分旅客如果覺得保障不夠的話,也可加買1元的意外險,但這完全是旅客的自愿行為,而不應由售票員代為決定。
            
                但我買票時,從未得到過這樣的提示:1元保險自愿。  
                根據合同法,只有售票人員在明確詢問過當事人并得到肯定答復后,才能將保險售出。如果不加詢問,售票人員私自“搭售”1元意外險的做法,從保險法來說,違法了“自愿原則”;從消費者保護權益來說,違反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責任編輯: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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