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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冒牌車主視頻賣抵押車 蓮湖法院"以車找人"將車押回

          時間:2018-07-24 11:31:32  來源:華商網  作者:佚名 閱讀:

            被執行人被判刑后,已抵押給信用社的寶馬車不知何故到了湖南。經過“以車找人”,西安蓮湖法院法官近日趕赴湖南,將這輛又被抵押給放貸人、從山東交易到湖南的寶馬X6扣押。

            2013年7月,延安男子賈某與西安灞橋區信用社簽訂合同,約定賈某借款購買120萬元的寶馬車一輛,借款金額為84萬元,期限到2016年7月。賈某以所購買的寶馬車為該筆貸款作了抵押,西安某汽車公司作了擔保。隨后,信用社向賈某發放貸款84萬元。截至2015年6月,擔保人西安某汽車公司代賈某還款11筆共計35萬余元,賈某向擔保人還款17萬余元,尚欠18萬余元。

            2017年8月,因一直找不到賈某,擔保人將賈某起訴至蓮湖法院,法院一審判決賈某支付墊付款18萬余元。今年3月,擔保人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法院通過車管所查封了賈某名下汽車的手續。

            經查,被執行人賈某于2016年8月被判刑,才出獄不久。他告訴執行法官,判刑前,他曾從一個放貸人手中借款30萬元,將這輛寶馬車抵押并交給這個人。刑滿釋放后,他就沒有找到寶馬車和放貸者。

            法院決定采取“以車找人”的辦法,將該案車輛信息報送省高院和省公安交警總隊的警法聯動緝查布控指揮平臺上,發現該車行駛軌跡頻繁出現在湖南省岳陽市。7月16日,陜西省交警總隊向湖南省交警總隊發出了協助布控的請求函件。7月18日上午,湖南省交警總隊反饋,該車在湖南湘陰縣出現,執勤交警已成功攔截,執行法官立即趕往湖南,辦理了交接扣押手續。車輛持有人范某稱,2017年8月,他從微信上認識了山東的管某,對方表示有一輛寶馬車要出手,只賣30萬元,手續齊全。范某到山東見面,雖然車主賈某未到場,但管某出示了一段視頻:自稱是車主“賈某”的女子正在簽署汽車買賣合同。范某沒有懷疑,以28.5萬元成交,并把該車開回岳陽,一直沒辦理過戶手續。當他得知車主賈某是男性時,才明白上當。

            據華商報記者了解,當初給賈某放貸的人并不是管某,車怎么從放貸者手中到了山東,暫時還不清楚。

            7月22日下午,蓮湖區法院法官將該涉案寶馬車扣押回西安,將依照法律程序對車輛進行公開拍賣。

          (責任編輯: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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